? ? ? ?早些年,逛国家博物馆,馆中有件“元祐党籍碑”拓本,碑文如此写道:
? ? ? ?皇帝嗣位之五年,旌别淑慝,明信赏刑,黜元祐害政之臣,靡有佚罚。乃命有司,夷考罪状,第其首恶与其附丽者以闻,得三百九人。皇帝书而刊之石,置于文德殿门之东壁,永为万世臣子之戒。又诏臣京书之,将以颁之天下。臣窃惟陛下仁圣英武,遵制扬功,彰善瘅恶,以昭先烈。臣敢不对扬休命,仰承陛下孝悌继述之志。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谨书。
? ? ? ? 然后碑文中罗列了三百零九人,比如苏轼、苏辙、司马光、文彦博、黄庭坚、秦观、程颐等皆在其列。“元祐”,是宋哲宗的年号,而“元祐党籍碑”之事,即是宋徽宗崇宁年间,将对“新法”持有异议的官员列为奸党,刻石颁布天下。相比馆中其它文物珍品,碑文拓本并不引人瞩目,但“元祐党籍碑”却昭示了一个繁盛的国家如何自取败亡,于今日世道,颇有参鉴。
? ? ? ?说到“元祐党籍碑”,不得不先说到“熙宁变法”。北宋至神宗熙宁年间,“三冗”的情况已经导致国家积贫积弱的困局,正如苏辙在《上皇帝书》所述:“臣谨为陛下言事之害财者三,一曰冗吏,二曰冗兵,三曰冗费。”正由于北宋面临的财政困境,以及国家养兵百万,但面对北方的辽夏却处于被动,王安石于此时与宋神宗君臣际会,主导变法,以求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。提出“变风俗、立法度,方今所急也。”其在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中曾提到其理财思想:“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,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。自古治世,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,患在治财无其道耳”。提倡“民不加赋而国用饶。”
? ? ? ?随着新法的推行,确实改变了北宋的财政状况。《宋史》云:“熙宁、元丰之间,中外府库,无不充衍,小邑岁积钱米,亦不减二十万。”根据《文献通考》记载,国库积蓄“可支二十年之用”。且在对外方面,北宋也于熙宁六年(1073年),从吐蕃手中收复自安史之乱之后便失去的河湟之地,形成对西夏的有利战略势态。但王安石变法不免求治过急之弊,过于机械强调新法的推行,而实际忽略了新法在不同地区的适应,也忽略了新法推行官员的品德和能力,不免悻进之徒、贪弊之辈借新法逞私欲。
? ? ? ?比如青苗法,原民间借贷利息过高,农民缺乏偿还能力,进而导致富户在青黄不接之时通过高息借钱给农民,在农民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兼并土地。而青苗法本意以低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借贷给农民,春散秋敛,既救农民之急,又增国库收入,且抑制兼并。如钱穆在《国史大纲》中所论述:“一面抑富民之兼并,一面可增国家之收入。”但在实行中却在很多地方变形,一些地方官吏为了完成新法施行的考成,强迫不需要借贷的农民借贷,亦有将利息低的政府借款借给富户,富户再按民间利息转借需要借贷的农民,实际上在很多地区反而是增加了农民的负担,给地方官僚及与之勾结的豪绅提供了新的盘剥敛财之道。正如《宋史》所载,刘挚上疏:“陛下有劝农之意,今变而为烦扰。陛下有均役之意,今倚以为聚敛。”
? ? ? ? 因为王安石变法重法不重人,忽略了“徒法不足以自行”的道理,故而,新法并未达到“民不加赋”的效果,不免如司马光所说:“设官以冗增冗,立法则以苛益苛。”且正如钱穆在《国史大纲》中所评价:“安石推行新政的又一缺点,在于只知认定一个目标,而没有注意到实际政治上连带的几许重要事件。”用意虽好,但缺乏缜密研究和推行中的有效监管,行事偏执,如其重开源而不重节流,重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不重吏治和冗官,于当时诸多有识之士缺乏施政理念的融合、博采。如经历过庆历新政的富弼、文坛领袖欧阳修、文彦博、司马光、苏轼等皆因或反对新法,或对新法某些弊端提出异议,而离开朝堂,退于地方。虽然王安石对事不对人,但王安石的固执导致其未能为国家变法争取到更多的才能之士,反而把他们推向反面(比如程颢曾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,颇多与王安石议论相同,但最后也说:“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,而患人材之不成。人材不成,虽有良法美意,孰与行之。”),而自己提拔任用的新党中不乏小人,实际将庆历年间已有苗头的党争之势演化更炽,埋下新旧党争的种子。
? ? ? ?而至元丰八年(1085年)宋神宗去世,不久,司马光于元祐元年拜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,在高太后的支持下掌握宰执之权。司马光对新法基本是全盘否定,评判新法:“舍是取非,兴害除利。”入相一年,几乎尽废新法,显现出狂躁而冲动的报复性心理,甚至放弃了当年王安石主持新法时自己所持的逐步改良之见(司马光曾说:“治天下譬之居室,敝则修之,非大坏不更造。”)。
? ? ? ?如司马光于元祐元年(1086年)三月要求各州县五日之内罢免役法,身在江宁赋闲的王安石愕然失声曰:“亦罢至此乎?”原本对王安石新法推行颇多意见的苏轼对此评价:“差役免役,各有利害。免役之害,聚敛于上,而下有钱荒之患;差役之害,民常在官,不得专力于农,而吏胥缘以为奸。”可以说,苏轼对免役法的看法比较持中,尤其在苏轼历任地方官后,对王安石新法的看法有很多贴合实际之处。但即便当时贴着旧党标签的苏轼,为免役法如何去害存利和司马光争得面红耳赤,同时,和司马光为姻亲的范纯仁也认为应当“徐徐经理”,但都不能令司马光客观地看待新法。当时,只有开封府蔡京奉迎司马光,五日内罢免役法。司马光夸赞蔡京:“使人人奉法如君,何不可行之有。”而如苏轼,又于元祐四年,出知杭州,再次退出朝堂。
? ? ? ?可以说,司马光主持的元祐更化,于政事、人事比之王安石熙宁变法更为激进,完全推翻了神宗于元丰年间捏合的新旧党调和的朝廷,于国家政策,完全没有积极的建树,只以废除新法、罢黜新党为事,纯粹将政见不同变质为党同伐异,甚至对西夏,图一时之安,将已收复的安疆、葭芦、浮图、米脂四寨割让给西夏。元祐元年八月,范纯仁就以国用不足,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。曾布曾谓:“神宗时,府库充积,元祐非理耗散,又有出无入,故仓库为之一空。”司马光站在道德立场说王安石言利,但却无力解决国家的问题,可以说,对于新法,司马光只知批评,毫无办法,其得益于修撰《资治通鉴》的历史名声和其才能完全不匹配,置于当时,完全不堪国家执政之负,在中国历史上,此种高谈阔论之文人为政,常有如此之态。伯淳(程颢)谓:“天下之士,亦有其志在朝廷而才不足,才可以为而诚不足。今日正须才与至诚合一,方能有济。”司马光即属于才具不足,又缺乏容人之量。根据钱穆《国史大纲》总结,旧党分洛、蜀、朔三派,司马光对洛(程颢为代表)、蜀(苏轼为代表)两派的意见都不能兼听,固执己见,无怪苏轼称其为“司马牛”。
? ? ? ?伯淳道:“君实(司马光)之语,自谓如人参甘草,病未甚时可用也,病甚则非所能及。”司马光在对待变法的态度上囿于:“世俗之情,安于所习,骇所未见。”(《谨习疏》)他批评王安石变法:“徒见目前之利,不顾永久之害。”而当自己秉政,却切切实实走极端,甚至丢失本心。如司马光早期在神宗年间主张“治在得人,不在变法。”而神宗皇帝不太同意他的看法,认为“人与法,亦相表里尔”。司马光反驳神宗:“苟得其人,则无患法之不善,不得其人,虽有善法,失先后之施矣。故当急于求人,而缓于立法也。”但司马光在执政中,不论良莠,不谈利弊,不顾反对意见,急废新法,对已行新法十数年的国家,他此时完全不考虑“世俗之情”和“安于所习”了,对于朝堂,更是撕裂甚重,完全没有“治在得人”的态度。正如程颐所说:“作新人才难,变化人才易,今诸人才皆可用,且人岂肯甘为小人?若宰相用之为君子,孰不为君子?”可以说,司马光执政,“才”与“诚”具有不足,实际导致了北宋未来政局的“永久之害”。
? ? ? ? 至此,新旧党争如北宋的顽疾,两派更互改作。
? ? ? ? 元祐八年(1093年),高太后死,哲宗亲政,因为旧党专横且并不能解决国家的实际问题,又“专以绍述为国是,凡元祐所革,一切复之”(《宋史·奸臣传·章悙》。哲宗用章悙为相,恢复新法。绍圣四年(1097年),追贬司马光、吕公著等已死诸人官,将范纯仁、苏辙、吕大防、刘挚等流放岭南。元祐旧党对新党的作为,在绍圣年间,以章悙为首的新党,又照样给旧党复制了一遍。这边不得不提到一个小插曲,绍圣年间,章悙相,议复免役法,讲议久而不决,蔡京谓章悙:“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,何以讲为?”
? ? ? ? 而后,哲宗崩,徽宗立,改元建中靖国(1101年),又复元祐旧臣,以示要调和新旧党争。但在崇宁元年(1102年),宋徽宗用蔡京为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,次年迁左仆射。当年五日废免役法为司马光夸奖的蔡京一变为新党领袖,对旧党大加挞伐。崇宁元年,宋徽宗亲撰“元祐党籍碑”,立于端礼门外,又将“元祐党人”罢官、贬谪。崇宁二年(1103年),“以御书刻石端礼门姓名,下外路州军,于监司长吏厅,立石刻记,以示万世”。二刻“元祐党籍碑”。崇宁三年(1104年)六月,有书诏:“复位元祐、元符党人及上书郊等合为一籍,通三百九人,刻石朝堂”。“皇帝书而刊之石,置于文德殿之东壁,永为万世臣子之戒”。蔡京所书,“颁之天下”,敕命各州据此刊石立碑(现在国家博物馆拓片是广西融水真仙岩,南宋嘉定四年沈暐重刻,学者考证于明代被毁后又进行重刻)。其中列出奸党309人,不仅旧党中观点不同的司马光、苏轼、范纯仁等具在其列,王安石的学生陆佃及变法派人物陆清尘、曾布也被打入“元祐党籍”,甚至连绍圣年间的新法宰执章悙也同列于碑。元祐党人子孙不许留在京师,也不许其参加科考,党人一律“永不录用”。
? ? ? ? 虽然在崇宁四年(1105年),宋徽宗就下令销毁党人碑。但这样新旧两党更互改作,正如陆佃所言:“今天下之势,如人大病向愈,当以药饵辅养,须其平安。苟轻事改作,是使之骑射也。”北宋的元气也正在这种政局反复震撼中消弭。无论新党、旧党,司马光、章悙,都在反复翻转的党争中被清算,互相视为奸邪。如程颢、苏轼等国家难得之人才,则因为坚持己见,不为所用。而圆滑如蔡京,则能在新旧两党面前都得到赏识,终而成为宋徽宗致力专权的助力。(宋徽宗炮制元祐党籍碑,因出于在新旧党争中,欲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。故而宋徽宗于建中靖国复元祐旧臣,而次年又炮制“元祐党籍碑”)。
? ? ? ? 一方面,“元祐党籍碑”立后,北宋已经没有能像王安石、富弼、司马光那般敢和皇帝唱反调的臣子了,朝堂也失去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包容性。宋徽宗只看到新法可以“籍天下之兵,括郡县之利,尽入朝廷”的一面。但“内重”之弊,正如南宋陈亮所言:“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,正患文为之太密,事权之太专;郡、县太轻于下,而委琐不足持;兵财太关于上,而重迟不易举。”虽然陈亮此言是针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,但实际上,在徽宗年间,北宋在反复党争之下,士大夫阶层终于丧失了和皇帝权力制衡的实力和勇气,君臣共治的格局变成悻进之人依赖皇权的格局,至南宋,此种格局都未扭转。岳飞之死,主战主和之争即是表现。
? ? ? ?另一方面,在反复的政局撕裂中,徽宗看似利用“元祐党籍碑”树立了自己的权威,但国家凝合力却日渐不堪。徽宗看似用蔡京行新法,但只是利用新法而弄权,而非以法度治国家,其甚至不如司马光所提倡的人治得人,已经失去了王安石初行新法的本意。北宋的军队在章悙执政期间,尚能击败吐蕃,压制西夏,使西夏臣服宋朝,而在童贯攻辽时已不堪一击。金军两次南下开封,宋军援军也表现得相当混乱,徽钦二宗一个想甩锅跑到南方,一个完全没有调度指挥勤王军队的能力,还战和不定,甚至将第一次勤王的军队解散,导致金军二次围开封,四方无一兵到京。东京外城陷落居然是派神霄派郭京领“神兵”出战,导致金军趁势登城。在国家危急之时,北宋大臣和勤王军队大多不知所措,只能唯皇帝之命是从,导致“重迟不易举”;而徽宗、钦宗、高宗父子三人则各怀鬼胎。“各人“局局自守”,如李清臣所谓:“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,相望于下。”这未始不是新旧党争人心撕裂后,皇帝以绝对权威操弄权柄所带来的人心变化。
? ? ? ?北宋的党争撕裂的是朝堂,折腾的是百姓,一会儿行新法,一会儿废新法,循环往复,消耗的是国家的元气,由政见不同进而发展到非此即彼的斗争,进而为专权之君和悻进之臣利用,加重了“内重”之弊,故而靖康骤然变故,国家崩溃。后来明末阉党、东林之争也是如此党同伐异,不可调和,导致政事互相掣肘,打击政敌为先,使投机份子当道,国家根本没有长效的救世、救时之策可以推进执行,国家倾颓无可挽回。
? ? ? ?其实,凡是社会撕裂,政治斗争无底线,往往都是投机钻营之辈能够如鱼得水,而国力空耗,无以面对外部竞争,若遇到别有用心之人借此击彼,借彼击此,则大多有倾覆之危。北宋新旧党争殷鉴在前。而今天往往社会撕裂来源更广,很多舆论发酵于网络,作用于社会,形成气候,必然会在人、事上未来作用于国家施政。很多争论比如自由经济和国家调控之争,党法关系之争,言论自由与自由限度之争……这些都并非不可调和,但争论往往陷之于非此即彼,由事及人。回首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之初,设使王安石能在重法度的同时,一步步做好“择吏以守之”,能够多融合程颢、范纯仁、苏轼等有识之士对新法的卓见,变化人才,为新法所用,去急戒躁,弥合分歧,避免对立和撕裂,新法之变未始不能一以贯之,国家命运可能完全不同。《尚书》云: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。”还是很有道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