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录
一、css优先级 的 6大分类
二、css优先级 的 优先顺序
三、选择器 的 权重及优先规则
四、权重 的 4个等级定义
五、权重 的 优先顺序
六、利用权重值比较优先级
一、css优先级 的 6大分类
通常可以将css的优先级由高到低分为6组:
第一优先级:无条件优先的属性只需要在属性后面使用!important。它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。ie6不支持该属性。
第二优先级:在html中给元素标签加style,即内联样式。该方法会造成css难以管理,所以不推荐使用。
第三优先级:由一个或多个id选择器来定义。例如,#id{margin:0;}会覆盖.classname{margin:3pxl}
第四优先级:由一个或多个类选择器、属性选择器、伪类选择器定义。如.classname{margin:3px}会覆盖div{margin:6px;}
第五优先级:由一个或多个类型选择器定义。如div{marigin:6px;}覆盖*{margin:10px;}
第六优先级:通配选择器,如*{marigin:6px;}
二、css优先级 的 优先顺序
行内样式(style="…")>ID 选择器(#box{…})>类选择器(.con{…})>标签选择器(dic{…})>通用选择器(*{…})
三、选择器 的 权重及优先规则
在css中,会根据选择器的特殊性来决定所定义的样式规则的次序,具有更特殊选择器的规则优先于一般选择器的规则。如果两个规则的特殊性相同,那么后定义的规则优先。
那么如何计算选择器的特殊性呢?那就要用到选择器的权重计算了。计算规则如下图:
四、权重 的 4个等级定义
我们把特殊性分为4个等级,每一个等级代表一类选择器,没个等级的值相加得出选择器的权重。
4个等级的定义如下:
第一等级:代表内联样式,如style="",权值为 1000
第二等级:代表id选择器,如#content,权值为100
第三等级:代表类,伪类和属性选择器,如.content,权值为10
第四等级:代表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,如div p,权值为1
注意:通用选择器(*),子选择器(>),和相邻同胞选择器(+)并不在这个等级中,所以他们的权值为0
五、权重 的 优先顺序
行内样式(1000)>ID选择器(100)>类选择器(10)>标签选择器(1)>通用选择器(0)
六、利用权重值比较优先级
1. 权重值越大,优先级越高
2. 选择器选择的范围越小越精确,优先级越高
eg:
#box p .tt =100+1+10
#box .tt =100+10